各县区人民政府,市政府各部门:
为进一步优化政务环境,改善营商环境,方便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,减轻群众和基层办事负担,经市政府同意,现将市级政务服务“零跑腿”、“只跑一次”、“你不用跑我来跑”事项清单(以下统称“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”)予以公布,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清单基本情况
市级“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”共纳入依申请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(包括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)1165项(含子项207项)。其中,“零跑腿”事项168项(含子项25项),“只跑一次”事项948项(含子项177项),“你不用跑我来跑”事项49项(含子项5项)。
二、严格落实清单
市政府有关部门(单位)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,严格落实事项清单,兑现服务承诺,履职尽责,密切协作,进一步优化政务环境和营商环境,让企业办事更顺心,让群众办事更舒心。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负责加强日常考核和监督落实,对落实不认真、不到位及敷衍塞责、消极拖沓的,按规定由相关部门实施问责。
三、加强清单动态管理
市级“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”实行动态管理。各有关部门(单位)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、部门职能变化及办事流程优化等情况,按照便民利企高效原则,对本部门(单位)依申请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及时研究提出“零跑腿”、“只跑一次”、“你不用跑我来跑”办理意见,按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。
附件:1.市级政务服务“零跑腿”事项清单
2.市级政务服务“只跑一次”事项清单
3.市级政务服务“你不用跑我来跑”事项清单 (下载附件查看济政办发17号附件)
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
2018年6月14日
鲁公网安备 37011202001894号